曹律师事务所(曹阳律师事务所)
网友咨询B就职于A公司,因工作问题与公司产生矛盾,B为发泄情绪在其个人微信平台朋友圈中发布了一篇对A公司具有侮辱性言论的文章A公司以公司名誉权受损为由将B诉至法院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诉讼北京乾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曹仕铖律师解答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不真实言论,且言论涉及侮辱。曹善允是一位活跃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法律与社会活动家1886年,他赴英国Cheltengham学院专攻法学,于1897年返回香港后开设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他倡导并创立了圣士提反...